******有限公司临汾市绿色能源输配项目(霍州-洪洞)工程项目部污水及化粪池清理服务询价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5-SZGS-LFLNSP-FW-003)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临汾市绿色能源输配项目(霍州-洪洞)工程项目部污水及化粪池清理服务询价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有限公司临汾市绿色能源输配项目(霍州-洪洞)工程项目部
上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本级监督部门:******办公室
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5年7月2日11时至2025年7月7日11时
******有限公司临汾市绿色能源输配项目(霍州-洪洞)工程项目部污水及化粪池清理服务询价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采购限价:39240元 投标报价:38160元(含运费、9%税)
标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备注 |
一 |
污水及化粪池清理服务 |
|
立方米 |
720 |
53 |
38160 |
含9%税 |
合计 |
38160 |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
采 购 人:******有限公司临汾市绿色能源输配项目(霍州-洪洞)工程项目部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