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玉龙县金庄河治理工程水保验收服务。
(二)服务内容:根据水保方案及批复文件、水保监测、施工资料,依据水保验收相关规范要求并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完成玉龙县金庄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水土保持验收相关工作止。
(四)项目地点:玉龙县黎明乡。
(五)项目规模:玉龙县金庄河治理工程位于丽江市玉龙县黎明乡,总投资4589.69万元。直接工程费3584.70万元。本次对金庄河未治理的19.08km的河道进行治理。新建防洪堤1.32km,新建C20埋石混凝土仰斜式护岸总长4.66km,新建C20埋石混凝土直立式护岸总长2.47km,挡墙加高加固0.21km。新建纳洪口2座、排水渠1.32km、排涝涵管6座、下河踏步6处。
(六)最高限价:¥60000.00元。各响应人报价为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除支付与响应人所签订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七)采购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八)资质要求: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应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注册在本单位。
二、采购文件获取
请拟参与的响应人于2025年4月25日(时间:9时至17时内)持营业******水务局101室领取采购文件。
******水务局采购办
咨询电话:******
******街道文笔路1******水务局(玉龙县行政办公区人大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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