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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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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黑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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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G0202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里斯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已由******农村局《关于梅里斯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报告的批复》(齐农局函【2025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超长期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超长期国债资金94.36%、省级配套资金5.00%、初步设计财审结余资金0.6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里斯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2.2建设地点:梅里斯区卧牛吐达斡尔族镇新村、东卧村、西卧村、四间房;莽格吐达斡尔族乡三间房;梅里斯镇哈力村、后平村、前平村、利发村、十三方村、齐齐哈村、梅里斯村;共和镇敖宝村、隆胜村、兴华村;达呼店镇二合村、丰宝村、土房子村、雅尔塞镇音钦村。共涉及6个乡镇,19个村屯。

2.3建设规模:新建40万亩,改造提升0.8万亩,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5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5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详细内容详见附表一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7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在多个标段中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以标段号靠前的为中标标段,其它标段自动顺延中标候选人)

2.8最高投标限价:第1标段:******.00元;第2标段:******.00元;第3标段:******.00元;第4标段:******.00元;第5标段:******0.00元;第6标段:******0.00元;第7标段:******.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第1-6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7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第1-6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进场施工标段没收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第7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进场施工标段没收履约保证金)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5月-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公司业绩、不良行为记录和涉案涉诉情况,同时继承有效,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对瞒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涉案涉诉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6.3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7投标人第1-6标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投标人第7标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上述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5月-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830900分至2025969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一至三标段:20259200900分;四至七标段:202592109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企业未按照《齐齐哈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履行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政府2号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城路3号

联系人:王女士   李女士

电话:0452-******

电子邮件:******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农村局

12.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12.2.1县(市)区营商环境监督局(举报中心)

地址: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广澳华府小区人才大厦3009室

电话:******

邮箱:******              

12.2.2******农村局

地址:梅里斯区政府二号院

电话:0452-******

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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