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品油智慧化监管平台(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1.“★1、服务内容”第8点“测评服务”修改为“安全保障服务”。
2. “★3.12 测评服务所需软硬件的基本要求”修改为:“★3.12 安全保障服务所需软硬件的基本要求”。
3.“★1、服务内容”第9点中的“一、运行维护内容”:“6、日常巡检。投标人须建立巡检制度,每半年进行1次现场巡检服务,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修改为“6、日常巡检。投标人须建立巡检制度,每月进行1次现场巡检服务,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
4.“★1、服务内容”中的“注: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设备采购、人工、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由供应商投资、开发、购买、安装调试,以满足成品油智慧化监管平台监管和数据精准采集的需求。”修改为“注: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设备采购、平台部署、人工、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由供应商投资、开发、购买、安装调试,以满足成品油智慧化监管平台监管和数据精准采集的需求。”
5. 3.13.1巡检内容中的“6、日常巡检。投标人须建立巡检制度,每半年进行1次现场巡检服务,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修改为“6、日常巡检。投标人须建立巡检制度,每月进行1次现场巡检服务,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
6.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履约能力”第2小点:“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软硬件运维服务)的得3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修改为“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人),每人取得“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师”或“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最多得3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官网查询截图”,上述证件或证明材料须全部提供,提供不全或无效的不得分)”
7.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履约能力”第5小点:“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项目经理、软件工程师除外),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互联网技术、终端与业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的得1.25分,最多得2.5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官网查询截图”,上述证件或证明材料须全部提供,提供不全或无效的不得分)”修改为“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软件工程师除外),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互联网技术或终端与业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的得1.25分,最多得2.5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官网查询截图”,上述证件或证明材料须全部提供,提供不全或无效的不得分)”
备注:具体修改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1日
1.本项目最高限价: 25,011,800.00元。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 采购文件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获取的采购文件中为准。
名称: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118号
联系方式:******
名称: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市辖区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
联系方式: ******768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768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7月01日
附件下载: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品油智慧化监管平台(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1.“★1、服务内容”第8点“测评服务”修改为“安全保障服务”。
2. “★3.12 测评服务所需软硬件的基本要求”修改为:“★3.12 安全保障服务所需软硬件的基本要求”。
3.“★1、服务内容”第9点中的“一、运行维护内容”:“6、日常巡检。投标人须建立巡检制度,每半年进行1次现场巡检服务,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修改为“6、日常巡检。投标人须建立巡检制度,每月进行1次现场巡检服务,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
4.“★1、服务内容”中的“注: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设备采购、人工、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由供应商投资、开发、购买、安装调试,以满足成品油智慧化监管平台监管和数据精准采集的需求。”修改为“注: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设备采购、平台部署、人工、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由供应商投资、开发、购买、安装调试,以满足成品油智慧化监管平台监管和数据精准采集的需求。”
5. 3.13.1巡检内容中的“6、日常巡检。投标人须建立巡检制度,每半年进行1次现场巡检服务,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修改为“6、日常巡检。投标人须建立巡检制度,每月进行1次现场巡检服务,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
6.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履约能力”第2小点:“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软硬件运维服务)的得3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修改为“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人),每人取得“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师”或“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最多得3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官网查询截图”,上述证件或证明材料须全部提供,提供不全或无效的不得分)”
7.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履约能力”第5小点:“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项目经理、软件工程师除外),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互联网技术、终端与业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的得1.25分,最多得2.5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官网查询截图”,上述证件或证明材料须全部提供,提供不全或无效的不得分)”修改为“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软件工程师除外),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互联网技术或终端与业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的得1.25分,最多得2.5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官网查询截图”,上述证件或证明材料须全部提供,提供不全或无效的不得分)”
备注:具体修改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1日
1.本项目最高限价: 25,011,800.00元。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 采购文件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获取的采购文件中为准。
名称: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118号
联系方式:******
名称: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市辖区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
联系方式: ******768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768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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