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粤电57、58、101、102”等轮加装轴带发电机项目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ZB-16-04A-2025-D-E14363
日期:2025年6月27日
******有限公司委托对******有限公司“粤电57、58、101、102”等轮加装轴带发电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 项目编号:ZB-16-04A-2025-D-E14363
三、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粤电57、58、101、102”等轮加装轴带发电机项目
四、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粤电57、58、101、102”等轮是中国籍的散货轮,悬挂中国船旗,入级CCS船级社。“粤电57、58、59”轮载重吨(DWT)57000吨,粤电101轮载重吨(DWT)9.3万吨,粤电102、103轮载重吨(DWT)11.5万吨;计划通过安装轴带发电机,提高船舶能效,减少燃料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项目完工后,招标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轮节能技改项目的节能效果开展研究和评价,本项目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或其委托人完成评价工作。
五、 招标范围:
1. 项目情况一览表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报价要求 | 船舶计划进厂 修理时间 |
******有限公司2025年粤电57、58、101、102等轮加装轴带发电机招标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于船舶计划厂修前/期间 | 本项目设备送国内沿海、长江、珠江内指定修船厂
| 1.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为总包项目包含的费用(包含不限于)如下: (1)含13%增值税; (2)包括设计、送审、生产、组装、试验、证书、现场安装技术支持和指导以及往返安装地点技术人员的交通差旅等费用; (3)含送船费,如送船涉及到驳船、报关和防疫管控要求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合同模板4.2条款所列计算送船费用。 2.中标人负责把设备送到修船厂仓库或修船厂指定存放点,负责把设备从船厂仓库或船厂指定点吊运到船舶,负责安装施工。 3.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船舶进厂修理时间,安排所供设备厂家派技术人员到指定的修船厂提供现场安装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 4.中标人所提供设备必须是全新、完整无缺的,且具有CCS产品证书。 | 1.粤电57、58轮:10月25日-11月25日。 2.粤电59:2026年4月 3.粤电101:2026年6月 4.粤电102:2026年11月。 5.粤电103:2027年3月。
|
2.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可以同时兼中全部标段,也可以参与部分标段的投标,但必须对一个标段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一个标段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
标段一:粤电57、58、+粤电59(待定)
三艘5.7万吨散货船加装抱轴式轴带发电机,招标项目包括轴带发电机设计、设备制造、送审(CCS)、安装、调试、试航和验收(含ccs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工作等。
标段二:粤电101、粤电102、+粤电103(待定)
粤电102、103两艘11.5万吨散货船+粤电101一艘9.3万吨散货加装抱轴式轴带发电机,招标项目包括轴带发电机设计、设备制造、送审(CCS)、安装、调试、试航和验收(含ccs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工作等。
六、 安装计划
1.标段一计划安装的时间、地点:1.粤电轮57、58计划于2025年10月25日-11月25日进厂安装;粤电59轮计划2026年4月进厂。2.厂修地点在中国境内船厂,具体位置将通过特检厂修招标确定。
2.标段二计划安装的时间、地点:1.粤电103轮计划在2027年3月进厂安装,粤电102计划于2026年11月进厂安装,粤电101轮2026年6月进厂安装;2.厂修地点在中国境内船厂,具体位置将通过特检厂修招标确定。
备注:
1.招标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次招标目标船为2+1(粤电57、粤电58+粤电59)和2+1(粤电101、粤电102轮+粤电103轮)模式,即粤电57、粤电58轮、粤电101及粤电102轮是确定的要安装的,粤电59轮根据招标人需要而定,如确定需求将提前4个月通知中标方。粤电103轮根据招标人需要而定,如确定需求将提前5个月通知中标方。待定船舶如招标人确定安装,中标人不允许拒绝。
3.招标人可根据修期、投标人的供货周期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将项目调整到同型姊妹船实施。
七、 投标人资格(适用于所有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应具备船舶工程EPC总承包能力,确保项目能够按时保质完成(提供书面承诺函)。同时,投标人须在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1个在航营运船舶轴带发电机加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完工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单位,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注册。若投标人是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单位(无论境内或境外),则须提供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授权函应明确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招标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情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27日
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4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费用支付。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3)平台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为本项目标书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标书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每个项目对应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本项目缴纳标书款、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有限公司
账号:************363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30分。
十、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1号会议室。(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十一、 开标时间: 2025年7月22日9时30分。
十二、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1号会议室。(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所有信息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准。
十四、 联系方式:
(一)委托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北塔1701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威、叶凯晴、唐苏辉
联系电话:13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政编码:510045
Email地址:******
******有限公司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